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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彻查消防隐患 违禁燃放“孔明灯”将被拘留

作者:admin    发布时间: 2013-01-25 16:43     浏览次数 :160


大河网讯 (记者 宋向乐)1月22日,大河网记者从省消防总队获悉,违禁燃放“孔明灯”,或在具有火灾、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、使用明火的,将被予以行政拘留;从即日起至3月16日,河南将开展“除火患 保平安”冬春专项行动,全省多部门联动严查消防安全隐患。

据了解,此次专项行动主要围绕全国“两会”、“双节”消防安全保卫,重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、高层、地下建筑、建筑工程施工工地、“九小”场所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。

专项行动期间,河南每月不定期将组织公安、消防、工商、文化、安监、民政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,联动严查整治火灾隐患。元宵节和全国“两会”期间,重点围绕灯会、庙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和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域以及“三合一”、“九小”场所等消防“乱点”进行排查检查。除夕、元宵节当晚,全省各地将统一开展“零点”集中夜查行动。

专项行动期间,我省出台了多项硬性整治措施。其中明确规定: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、场所,一律责令停止施工、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;对违禁燃放“孔明灯”,或在具有火灾、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、使用明火的,一律行政拘留;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,一律临时查封;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,一律责令停止举办等。

据悉,省消防总队还向社会公布了火灾隐患投诉举报电话(96119),微博举报(@河南消防)等,真诚欢迎广大群众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。针对群众举报投诉的火灾隐患,消防部门将及时核查处理、及时反馈答复、及时按标准奖励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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